【合肥装协】关于推广使用合肥家装合同示范文本的补充通知
家装委、各家装会员企业:
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和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的《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是政府主管部门指导和管理家装的重要文件,是广大家装消费者选择和认可正规家装企业的显著标志,对于维护家装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平衡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加强当事各方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十分重要。
2020年9月初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及合肥市家装消费维权工作站对外发布了《关于推广使用合肥家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现将对《通知》的补充如下:
一、推广使用方法步骤:
1、协会成立家装示范合同推广使用检查指导组,李春燕为组长;王水宝为副组长;钱婧雯、孙磊、张晓枫为成员。
2、2020年10月19日在公众号、家装群及各常务理事单位发补充通知,10月底前各常务理事单位须落实到位。
3、2020年11月2-6日5天时间逐家进行现场检查。
4、检查的具体内容:四看(看企业自己起草使用的合同、看政府提供的示范合同、看合同发票、看规范使用)一承诺(须签字盖章)。设计家装示范合同使用检查表,检查员、合同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5、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在合作媒体上向行业及全社会公告规范使用家装示范合同的企业名单。
二、推广使用的时限要求:
1、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家装委成员企业的全覆盖、全使用;
2、2020年12月—2021年1月底前完成非家装委资质(资格)企业基本覆盖;
3、2021年2月起至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具有经营资格的家装企业的基本覆盖。
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
合肥市家装消费维权工作站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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