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收两份“整改令”,因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不规范
建筑装饰企业美芝股份一天收到了两份“整改令”。
9月7日,深圳证监局更新了两份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均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有关。
一份是《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公司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135号)指向美芝股份本身,另一份则是《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李苏华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136号)针对违规行为发生时美芝股份的原控股股东李苏华。
从两份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内容来看,美芝股份被问责的最重要原因是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此外,深圳证监局还披露了美芝股份存在的多处公司治理不规范情形。
针对两份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内容以及公司治理等不规范情形,记者致函美芝股份,截至发稿,未收到采访函件回复。
根据公告显示,经深圳证监局调查,2019年6月,美芝股份通过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供资金给原控股股东李苏华使用,但在披露的2019年年报中显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美芝股份在行为和信息披露方面的“前后不一”,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为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李苏华、美芝股份均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还要求李苏华应及时全额偿还非经营性往来本息,及要求美芝股份督促李苏华限期全额偿还非经营性往来本息。此外,针对美芝股份历史上存在披露违规的情况,深圳证监局同时要求美芝股份应该补充披露关于李苏华的上述关联交易,并及时披露李苏华资金偿还进展。
公告显示,截至9月7日公告披露日,美芝股份原控股股东李苏华已全额偿还非经营性往来本息金额合计922.75万元。
除了李苏华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外,深圳证监局还披露了美芝股份存在的多处公司治理不规范情形。
包括美芝股份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即向关联方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美芝股份部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未记载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和发言要点,部分董事会会议纪要未记载董事发言要点;美芝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未明确总经理对公司资金、资产运营,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美芝股份未充分考虑客户履约能力即支出大额资金,且对长期未收回的大额资金未采取有效催款措施,资金管理不规范。
此外,深圳证监局公告中表示,美芝股份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公司治理存在的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并且董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整改计划和措施,并督促公司认真整改。
美芝股份在公告中称,在收到深圳证监局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组织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学习,并积极逐条对照进行整改,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将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形成整改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美芝股份成立于1984年,是一家集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机电、电子与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环保工程等专业化为一体的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企业。
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2.41%;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72.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8.38%。其中,装饰装修收入7.3亿元,同比增长121.66%,装饰设计收入757.88万元,同比增长89.64%,材料销售收入38.82万元,同比下降97.25%。
相比建筑装饰同行业企业业绩来说,美芝股份2022年上半年业绩还算不错。对于营业收入净利润实现双增长,美芝股份表示,报告期内,努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的施工进程,使得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明显增长;同时加快了部分在施工程的完工结算进度,综合使得公司本期经营业绩同比增长并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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